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西省萍乡市坚持从群众和企业需求出发,持续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不断提高信用修复效率,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释放企业活力,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标准。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谁承办处罚、谁负责归集公示和修复”原则,建立“分级管理、专人办理、月度总结”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和信用修复办理标准,并加强督查检查,推进信用修复规范化标准化实施。
二是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明晰企业公示期限及失信修复政策、途径,确保“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开辟“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依托电话提醒、一对一指导等帮助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异常信用修复申请,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结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刻办理”。今年以来,萍乡市共向500余家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修复电话提醒400余次。
三是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和协同渠道,企业只需提交一次资料,就可实现“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同步管理,有效解决行政处罚信息“多头申请、重复修复、标准不一”问题。今年以来,萍乡市共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772次,帮助近800家经营主体从多个平台同步完成信用修复,重新驶上发展的快车道。
(江西省萍乡市市场监管局 欧阳思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