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宋志浩)近日,山东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一封来自上海某单位的感谢信,称赞该局联合沂源县人民法院创新推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纠纷处置机制,成功调解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真正做到法理和情理的统一。
据了解,2023年10月,沂源县人民法院、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沂源县公安局、沂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关联事案复合处理机制的意见》,深化司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建立起知识产权侵权关联事案复合处理工作机制。
该机制在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建立起知识产权纠纷处置绿色通道,权利人发起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法院受理审查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违法行为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对纠纷事项进行行政调解,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调解成功的,签订调解协议,并指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沂源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介绍说,该机制能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纠纷中诉讼发起人的发现功能,成功解决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中的发现难题,实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职能联动,让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能够发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优势、专业优势、体系优势,进行溯源治理;也能够发挥行政调解的便捷优势,以行政调解为基础,通过司法确认,快速解决纠纷,为纠纷双方节省宝贵的时间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高效发展。
据了解,自知识产权侵权关联事案复合处理机制实施以来,沂源县已成功处置9件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关联事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