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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新规

2024-03-20 14:29:0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朱从斌 刘广波)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优化营商环境5条措施和“十个严禁”。

5条措施包括:开展“市监护航百千万”服务企业行动,做到规上企业和重大项目家家必到、户户必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求必应、有应必果;构建服务企业平台,及时推送市场监管惠企政策,快速解答企业咨询,及时办理企业诉求;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不同意”报备制度,切实做到“服务要比需求早、做的要比说的好”;建立市场监管领域“最多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切实让经营户轻装上阵、减轻负担;在全市范围设立100个行风监测点,聘请30名营商环境观察员,收集行风建设问题线索。

行风建设“十个严禁”包括:严禁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定,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言辞粗俗、争执争吵、粗暴刁难、办事拖拉;严禁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附加不合理审批程序、审批条件、证明材料,设置“隐性壁垒”;严禁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服务,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严禁重复检查、任性检查、多头检查,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行政执法中跑风漏气、失职渎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野蛮执法、知法犯法;严禁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为当事人出谋划策,对抗、逃避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严禁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活动,请托说情、打招呼,借机谋取私利;严禁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机关决策部署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严禁在机关履职和日常生活中公德缺失、仪态失范、举止失当,作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严禁其他违反作风行风要求、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及损害市场监管形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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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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