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梯维保单位集体提醒约谈会

2024-03-14 10:34: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防范化解电梯风险隐患,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电梯维保单位集体提醒约谈会,全市60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部分维保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工作交流和表态发言。

会议通报了全市2023年度电梯维保工作情况,指出了电梯维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如何妥善处理问题,切实保障全市电梯安全运行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电梯维保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维保单位要对管理制度和作业不规范、作业人员数量持续满足许可情况、作业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足、不按技术规范开展维保、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等问题开展深入自查自纠。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全力提高电梯维保质量,积极做好电梯保险工作,严格落实“三员”“三制度”,全力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要全面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各维保单位要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协调,全面开展维保电梯自查自纠,彻底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培训力度,提高维保质量,杜绝不按规范从事维保的行为,确保电梯使用安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借助筑底三年行动,全面开展电梯安全执法检查,对发现严重问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纳入联合信用惩戒系统。

会后,各维保单位纷纷表示,将以约谈会的要求为目标,积极整改,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提供高质量维护保养,切实保障电梯运行安全,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云南省曲靖市已成为“南菜北运”和粤 ...

  • 重庆市奉节县800多公顷茶园陆续进 ...

  • ​春到三峡 碧水行船

  • 江苏省规模最大的940兆瓦渔光互补 ...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鼓励农村劳务人员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