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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栏|榆林市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八)

2024-03-13 14:33:15 榆林市市场监管

劣质汽油危害大 及时查处消隐患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府谷县兴华某某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经上海华测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硫含量、氧含量和甲醇含量项目不符合《GB 17930-2016标准92号国VIB车用汽油》的质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为在售的92号车用汽油(VIB),存量为2000L,共购进19.92吨,进价为每吨8510元(含税),购进总金额169519.2元。本批次92号车用汽油(VIB)每升的进价为6.27元(含税),油罐内所存2000L油品已全部销售,成本价为12540元,每升平均售价6.63元(含税),货值金额13260元,违法所得72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720元;2.处货值金额13260元1.5倍的罚款19890元,罚没款合计20610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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