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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四川省自贡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一、二)

2024-03-12 14:49:59 自贡市场监管

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四川省自贡市市场监管局、自贡市消委会陆续向大众公布“2023年度自贡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围绕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共同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案例一

时间错位 三包权益如何维

(一)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6日,自流井区消委会东兴寺分会接到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其于2017年3月10日在某商城购买了一台空调,告知商家等其房屋装修好后再送货安装。2018年4月,空调安装使用。2023年8月,该空调出现故障。售后上门检查后告知已过保修期,需付费进行维修。杨女士称该空调保修期为6年,从安装之日起计算应保修至2024年4月。而售后告知杨女士“三包”期是从购买日期开始计算。杨女士不认可,认为商家并未告知,遂向东兴寺分会求助,要求免费维修空调。经查,杨女士于2017年3月10日全款购买空调,商家当场开具发票,但未出具“三包”凭证。且杨女士所购空调出厂日期为2017年9月,与购买日期相差6个月。最终,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商家安排售后人员免费上门为消费者进行维修。

(二)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购买日期和安装日期错位引发的售后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以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规定,本案中,经营者未出具空调“三包”凭证,且该空调购买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出厂日期、安装日期存在时间间隔,经营者以购买日期计算“三包”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二

话费充值起争议 消委助力把权维

(一)案情简介

2023年2月初,贡井区消委会收到12起关于某科技有限公司话费充值的投诉。消费者主要反映在网购、刷视频、完成调查问卷后出现弹窗广告,其页面显示充值49.9元送200元话费券。但充值后“话费”却迟迟未到账,也无法联系商家及客服处理,故向贡井区消委会投诉,希望维护其合法权益。经查,弹窗充值页面有运营商商标,话费券的使用规则隐蔽、字体较小且底色与背景色一致,“券”字被“规则”部分遮挡,点击充值后发现,话费券需下载指定APP进行个人信息授权后,通过购物或充值大额话费才能使用。而消费者充值后话费却又迟迟不到账。最终,经调解人员释法,商家同意退还12名投诉人消费款项598.8元。

(二)案例评析

本案中,商家利用消费者“薅羊毛”心理,让消费者掉入“连环陷阱”,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弹窗广告页面设置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要求下载指定APP授权个人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规定;设置话费券使用门槛,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使用“中国移动”等商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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