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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栏|榆林市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七)

2024-03-12 14:46:42 榆林市市场监管

定制餐桌有色差 帮助维权促和解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4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某家具城购买的餐桌,到货后发现颜色与预定的颜色不符,要求退货,商家拒绝为其退换货,李先生通过12315热线投诉,希望帮其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对餐桌进行了仔细的核验和检查,发现其颜色确实不对,经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商家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商家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商家给予退货,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明显有质量问题,违反了法律规定,故要求其为消费者退货。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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