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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栏|榆林市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四)

2024-03-12 14:45:18 榆林市市场监管

气灶炸裂引纠纷 商家售后赔损失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3日,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赵先生的投诉,称其于2021年12月购买的天然气灶,商家当时承诺三包期为五年,在三包期内天然气灶发生爆炸,导致天然气玻璃面板炸裂,对其财产造成损害 。赵先生要求商家赔偿相关损失。

【处理过程及结果】

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商家同意售后服务,并给赵先生免费更换了天然气灶玻璃面板,进行了相关售后处理。

【案例点评】

本案系商品质量问题的典型案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中天然气灶存在质量问题,且在有效的三包期内,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对赵先生购买的天然气灶进行售后服务。本案警示经营者应强化商品质量意识,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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