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连日来,江苏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城北分局按照“全覆盖、全见面、全告知”的要求,深入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召开一次宣讲会。摸排建立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主体台账,准确把握第一手信息。围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组织电动车经营者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不断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发放一份告知信。通过逐户登门的方式,向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者发放《致广大电动车销售者的一封信》,督导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把好进货查验关口,销售合法合规电动自行车。
签署一份承诺书。行政约谈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者,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对规范电动自行车进货查验、经营管理、维修保障等作出质量安全承诺。
建立一个微信群。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群”,常态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和管理业务指导,持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发放一批宣传资料。向经营者印发《电动自行车须知》《销售告知书》等多种宣传资料,常态宣传、提醒消费者不得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等。(潘永成 张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