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友好分局严守药品安全底线

2024-03-04 10:33: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聚焦“三字诀”,持续加大辖区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守药品安全底线。

image.png

一是立足职能,“安”字为根。遵循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总基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聚焦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风险管控、抓实问题整治、跟踪整改落实,全力构建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二是驻足重点,“靶”字为先。以单体药店、个体诊所作为重点检查场所,重点检查疫苗冷链管理、不合格药品处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网络销售药品等情况,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非法购进药品、经营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未按规定贮存药品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大不良反应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检普结合,“责”字为重。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检查同时,积极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从业人员药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好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药品质量关、销售关、储存关,严防出现药品安全问题。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7家次,针对部分经营单位纸质处方书写不规范的问题已现场指导完成整改。下一步,友好分局将持续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汽荣威维修数据分析:发动机故障频 ...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23年机械 ...

  • 江苏省兴化市林湖乡通过机械化高科技 ...

  • 长安汽车故障维修数据分析:可靠性/ ...

  • 以高标准质量强省建设 助推海南自贸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