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2日,新疆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警示约谈会,约谈巴楚县金鹿液化气燃气公司。
会议传达学习GB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GB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等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并通报近期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气瓶充装安全监管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并与充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约谈中,要求液化气充装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尽职尽责,深入自查,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充装,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翻新、报废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要切实抓好燃气储存、气瓶充装等环节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对安全管理、充装人员开展相关法规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地震等条件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下一步,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和违法违规充装、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为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更多力量。(通讯员 张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