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食品安全>>

云南省禄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24-01-30 17:02: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连日来,云南省禄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禄丰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为全市人民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饮食消费环境。

检查聚焦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对象,以蔬菜、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调味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制品检验合格证明,杜绝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来源不明食品,护航春节前“菜篮子”安全。

聚焦重点供餐单位,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农村聚餐等餐饮服务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大排查,重点对餐饮单位的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采购索证、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施清洁和维护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同时,督促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年夜饭”食品安全关。

聚焦责任落实,树牢食品安全意识。紧密结合禄丰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县、“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开展食品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指导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求食品经营单位树牢食品安全意识,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2户次,在米线加工小作坊查获超过保质期的红米6.5袋。

此次联合检查有效促进了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的顺畅运行,下一步,该局还将协调全市各相关部门力量,加强协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不断规范节日前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把好节前食品安全关。(云南省禄丰市市场监管局 李明能 通讯员 张文清)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忙起来 热起来 好起来——北京冰雪 ...

  • 金龙迎新 年味渐浓

  • 浙江省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你 ...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 ...

  • 树立质量标杆 建设质量强区——20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