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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北州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

2024-01-24 15:31: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青海省海北州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创新监管措施,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

全面评价,形成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定下发《在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诚信守法,在本行业内做出突出贡献,荣获区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的;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状况在本区域或同类型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可纳入“红榜”。一年内累积两次及以上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并受到行政处罚;因食品安全问题一年内受到消费者投诉举报两次及以上,且经查证属实的;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新闻媒体或其他途径曝光,造成负面影响且经查属实的;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工作拒不配合,发现指出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较大问题隐患的;餐饮和水产品销售经营主体以“野生鱼类”为噱头销售、加工和食用青海湖裸鲤等保护鱼类行为的纳入“黑榜”。

倒逼责任,形成激励“导向标”。通过各类媒体公开餐饮“红黑榜”,以视频、照片、图文等形式呈现餐饮单位管理状况,形成正反“导向标”,充分发挥“红榜”典型示范作用和“黑榜”警示督促作用,不断传导压力,倒逼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真正达到“曝光一家,整改一家,教育一片”的效果。

及时公开,形成消费“指引棒”。通过及时公开“红黑榜”,让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到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资格、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加工操作、诚信经营等情况,指引消费者向“红榜”餐饮单位消费,同时,进一步鞭策“黑榜”餐饮单位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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