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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度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2024-01-16 11:21: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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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社会热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持续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有力维护了镇江范围的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作用,引导全市广告市场参与者自觉守法,努力促进全市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布镇江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镇江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上共销售42种医疗器械产品,相关产品都未进行相关广告内容审查,未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之规定,2023年7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200元。

【镇江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标题为“车震去哪儿?带您掀起车震新高潮!”的广告,宣称为“车震秘笈”,并以文字、图片形式详细展现了“尾箱空间”“副驾体验”“原始视野”等低俗内容,该广告显示“阅读10万+”。上述内容从文字描述到配图宣传,均具有明显的性暗示,严重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之规定。2023年5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镇江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中发布的“女性私密抑菌片”广告,含有“阻碍致病毒、修护防护系统、维护身体微生态平衡、促进营养吸收、防止癌症发生、排除毒素”等内容,宣称疾病治疗功能。同时发布的“益生菌固体饮料”普通食品广告,含有“提高免疫力、平衡肠道内菌群、改善脂质代谢、降低血脂和胆固醇”等内容,宣称保健功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苏省广告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镇江某眼镜零售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发布广告,使用“最为悠久”等绝对化用语,且在相关宣传中出现“有效缓解”“最好防治”“预防控制近视”等字样。案发后,当事人相关广告宣传载体已拆除,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又系初次违法,2023年9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减轻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处以罚款20000元。

【镇江市某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车身广告案】

当事人根据合同为某医院发布车身广告,内容为“镇江某医院 生殖健康专业”,虽然某医院出具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但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审查的广告内容与不符。当事人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广告,在医疗广告内容发生改动且医疗机构未重新提出审查申请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4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镇江市某食品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某平台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其中含有“每天吃几粒盐藻得到证实的效果:平稳降压。缓解心悸心绞痛,效果明显,并能改善左心室肥大。融化脑血栓,改善四肢不便,口眼歪斜,语言不清等中风偏瘫症状......解酒护肝,让脂肪肝,肝硬化明显减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指标全面下降”等表示功效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根据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功效的断言,也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某健康管理中心发布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进行讲座宣传,在其课件中引用的“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十大保健品排名:沙棘第一、某些成份与其他质的对比数据、沙棘油营养成分是其他油脂不可比拟、沙棘消炎护肝第一名……”等,相关内容系当事人从网络上摘录拼接而成,未经核实,均不能提供科学依据及证明材料,且未表明出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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