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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住宿餐饮行业价格行为倡议书

2024-01-16 10:34: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障游客的住宿餐饮需求,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购物消费体验,确保冬季旅游市场价格平稳、有序,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依法诚信经营,树立文化旅游行业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

二、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当日客房价格,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严禁入住前不公示告知、入住后擅自涨价行为;通过电商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住宿场所有偿提供客房用品的,应详细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

三、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设置标价牌、价目表(册)等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严禁采用“时价”“面议”等模糊标示价格或使用“阴阳菜单”等手段欺诈消费者。

在此,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住宿、餐饮企业积极响应本次倡议,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理念,以客为先、以客为尊、以客为友、以客为亲,为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让顾客称心如意、购物愉快,让游客宾至如归、流连忘返,让“头回客”变“回头客”,共同维护伊春市良好形象,助力伊春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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