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提升企业注销办理效率,便利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安徽省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蒙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破产企业退出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多项有效举措,破解破产企业“退出难”的诸多瓶颈性问题。
实际工作实践中,允许破产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办理破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简易注销登记,无需经过简易注销公告程序。登记机关不对破产企业是否存在未清缴税款进行审查。营业执照无法全部缴回的,可由破产管理人出具相关说明,无需另行公告。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时,相关登记申请材料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可由破产管理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管理人印章。
今年以来,蒙城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破产企业简易注销5件,为破产企业注销大大节约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力推动优化“僵尸企业”退市环境。(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