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协同监管,推动长三角检验检测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皖市监认〔2023〕4号),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了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锂离子电池容量测试能力验证。现将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能力验证组织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统一组织部署、分工协同实施、优化资源共享、结果互认采信”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实施。本次能力验证委托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名称为“锂离子电池容量测试”。三省一市获得相关项目资质认定的21家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规定参加考核,2家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参加考核,另有4家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考核。
(二)能力验证结果统计
本次能力验证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参加考核的25家检验检测机构中,评定结果为合格的机构有23家,占92%;不合格的机构有2家,占8%。
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2家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补测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处理意见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本次能力验证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合格的参加机构,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资质认定工作中予以采信。
(二)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参加机构,以及未按照规定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加大抽查概率。
(三)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互认,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中优先选择评定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限制。
附件:1.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3.未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