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突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并在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示》,扩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晓度。
突出检查重点。此次检查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治理对象,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存在的“生鲜灯”问题,对食用农产品销售量较大以及群众投诉线索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突出执法震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对个别食品销售者仍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灯具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该局还畅通 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合理诉求。(何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