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要求,落实落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日前,新疆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奎屯市2023年第四季度电梯维保工作会议,全市17家维保单位31名维保人员参会。
会上,局特设科科长通报“10·18”电梯事故,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电梯维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年关将至,电梯使用频率增加,电梯安全运行工作尤为重要,各维保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及维护保养力度,力争在第一时间内消除电梯安全运行隐患,确保电梯能够安全平稳运行;二是要求维保单位联合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电梯运行状况排查,组织维保单位对辖区1.6吨以上载货电梯开展联动实验并留存维保资料,目前均已测试排查完毕,未发现安全隐患。三是对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各维保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会议强调,电梯维保单位作为电梯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之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电梯维保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维保职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严禁超期、虚假维保,不断提升电梯维保质量,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对群众反映的电梯安全问题,维保单位要逐项排查整改,并做好结果反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抓好电梯安全监管,结合“岁末年初”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