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推进全市各地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全市第一批旗市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遴选工作,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3-5个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全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第一批基层试点单位。
明确任务目标。此项工作旨在通过先行先试、重点支持、标准化建设、示范性带动,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标准化规范化的措施,引领和带动全市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市共有6个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自查自评并上报试点单位申报材料。
健全评选机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推进市旗(市、区)药品监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订了《呼伦贝尔市第一批旗市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遴选评价得分表》,分别从夯实监管基础、强化经费保障、提升办案能力等三个方面列出6项“遴选评价重要参考指标”。同时,依据上一年度药品安全考核排名和本年度承担的重要工作任务等情况,列出7项“遴选评价加分指标”。
开展全面考核。6月至10月,结合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任务,通过开展督导检查、飞行检查、调查问卷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旗市区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全面和客观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于11月初完成《呼伦贝尔市第一批旗市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遴选评价得分表》赋分工作。
11月7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研究审议,最终确定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监管单位为呼伦贝尔市第一批旗市区级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大对试点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充分挖掘提炼亮点和特色做法,推广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在执法人员培训、专项工作经费、监管政策匹配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确保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