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 强 记者 乔燕强)近日从辽宁锦州市凌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该市2023年度新增涉企政策措施29项,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排除、限制竞争内容,均已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留存;2022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组成部门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362项,其中市政府(含政府办)文件156个,政府组成部门文件206个,清理后废止5个,修改1个,现行有效29个,并已在凌海市政府网站公示。
为了高标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凌海市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查机构协调机制和联络员制度。调整后的市级部门联席会议由市直25个部门组成,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凌海市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对相关议题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联席办明确全年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全方位助力“经营主体年”活动开展。在“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基础上,推行公平竞争审查“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统一审查标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凌海市政府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发文必经程序,重大涉企政策措施发文前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凌海市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宣传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果,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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