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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市场监管局对使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处理

2023-12-07 16:16: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日,修订后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的第一天,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及周边销售场所使用“生鲜灯”等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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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目前仍有一些经营户使用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的照明灯具,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的感官性状判断,造成了消费误导。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经营户及时停用、更换灯具设施,对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拒不改正的,将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罚。(文/聂婉琳 图/严宗泽)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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