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为宣传贯彻落实好即将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辖区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一是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肉菜店“生鲜灯”灯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查看色彩、亮度,对比与自然光下肉菜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对不符合规定的商户,现场责令其更换照明设施。二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消费者进行现场宣贯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在生鲜区显著位置张贴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来提升公众知晓率。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排查相关商户18家,张贴告知书20余份。下一步,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新规的宣传力度,持续跟进各类经营主体“生鲜灯”使用情况,还原农产品“真本色”,还生鲜“素颜”,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供稿:第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