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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南岔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生鲜灯”更换监督检查

2023-11-30 15:35: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2023年12月1日起,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黑龙江省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10月份开始,持续开展“生鲜灯”更换监督检查行动。

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针对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普法宣传,督促商户及时更换“生鲜灯”,并开展自查自纠,商户使用的照明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尽快更换照明设备,切实整改到位。在整治行动中不仅向商户宣传了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办法》,同时对购物的消费者也进行了宣传讲解,让其了解“生鲜灯”的欺骗性,让消费者自觉加入到了社会监督的行列中,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性。

截至目前,已发放提醒通知200多份,10家经营单位已完成“生鲜灯”更换,部分经营单位正在更换中。下一步,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宣传排查力度、强化整治措施,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拒绝视觉上的“提质”“遮瑕”,让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力守护百姓的“菜篮子”安全。(通讯员 李雯)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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