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稳定的交易秩序,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监管与服务并举,严格规范辖区“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市场经营秩序。
突出监管重点“准度”,明确检查内容。结合往年“双十一”期间商品价格波动大、营销套路多的特点,采取提前谋划、提前介入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以辖区商超、大型商场等经营主体为重点场所,实地查看商户经营情况,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及侵权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经营主体合理宣传,自觉规范促销行为;对辖区内开展网络经营的山特产店进行重点监管,要求其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预付订金的使用方法,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有效预防了先涨价后打折等不正当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切实享受优惠。
提高线上监测“强度”,规范经营活动。坚持以网管网的工作思路,对辖区入网经营者开展多品种、全页面式的线上监管巡查。扎实开展“双十一”期间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专项监测,以是否公示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行政许可信息、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是否不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监测内容,督促指导辖区入网经营者自觉遵守网络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杜绝不正当经营行为,全力保障消费者线上安心消费。
加大线下监管“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按照“线下力量支持线上监管,线上数据赋能线下执法”原则,对辖区大型超市、连锁店铺、商场等开展现场价格检查,督促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依法明码标价,在促销活动开展期间,合法合规开展宣传促销活动,严防虚构原价、两套标价、“先提价再打折”等不正当促销行为,全面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向经营者宣贯《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共筑良好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实地检查网络经营主体13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0余份。下一步,友好分局将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维权主渠道作用,及时登记、流转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放心消费保驾护航。(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