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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钢集团回应:陆家嘴开发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23-11-16 15:32: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苏钢集团就“网上涉及苏州绿岸项目相关舆情”发布情况说明。苏钢集团表示,陆家嘴控股子公司联合体在股权转让时即知悉土地污染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2019年联合体在未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项目建设,且开发建设期间,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环境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

(图源:苏钢集团网站)

苏钢集团的情况说明称,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苏钢集团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由陆家嘴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举牌,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关于地块检测情况,苏钢集团称,2022年,联合体方与苏钢集团一致同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有关结果表明:已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苏钢集团指出,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而未能启用。对此,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16年,苏钢集团披露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场地内及场地附近开展造成地下水扰动的施工”“场地开挖前必须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避免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及居住区产生影响”。

苏钢集团称,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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