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扬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举措,在强化执法效能的同时,切实为企业“减负”,让监管执法更有“温度”。
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免罚减罚案件793件,免罚减罚金额达5267.88万元。其中,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169件,免罚1148.52万元;减轻处罚案件624件,减罚4119.36万元。从免罚减罚的对象来看,涉及个体工商户的免罚减罚金额达4553.84万元,占比达86.5%。
据悉,为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政策体系,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以“四新经济”为切入点,制定出台《扬州市场监管系统关于在“四新经济”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发文成立了“四新经济”工作专班,进一步激发了涉足“四新经济”领域经营主体的创新热情,为经营主体留足试错空间,优化了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9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出台《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办法》,并同步发布《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和《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2.0版。升级后的《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和《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2.0版)进一步扩大了“免罚”“减罚”的范围。该办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杨宇 丁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