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非常感谢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温度的执法,让我了解了广告发布的相关法规,还为我提供了生活上的帮助。”阿里河镇某个体经营者诚恳地说。
日前,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对阿里河镇某足疗店的广告违法线索举报,执法人员立即到经营场所核查,发现当事人在为宣传足疗疗效的广告用语中确实存在违法问题,涉嫌构成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经了解,该当事人年龄24岁,属于特殊困难群体,视力障碍,持有《残疾人证》。在询问时,当事人称该店经营收入为唯一生活来源,但店址偏僻,效益并不理想,生活存在困难。
执法人员了解后,结合当事人相关工作技能和经验,第一时间多方联系为其找到适宜岗位,带其面试,解决了当事人就业问题。对于发布 违法广告行为,该局研究决定,考虑到危害后果轻微以及当事人实际情况,对其批评教育,并处以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突出为民服务导向,以“柔性执法”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与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实际情况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严格遵循适用程序,准确把握适用尺度,切实提升执法服务效能。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树立市场监管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新形象,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了解经营主体经营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市场监管新“温度”。(梁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