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

2023-09-22 10:59:40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image.png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

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这是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的制度举措,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条举措聚焦五个方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回应了民营经济各类关切: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服务中小企业。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五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

22条举措的发布将极大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这支生力军更有力量,使民营经济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为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集美家居中秋国庆优惠活动

  • 岚图以卓越品质为用户创造价值

  • 靠数据让“一粒良种”变成“一碗好饭 ...

  • 砥砺前行 再创“徽”煌——安徽省特 ...

  • 聚焦质量 绽放芳华——安徽省产品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