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霍一夫)9月7日,全国“质量月”苏浙皖赣沪共同行动在上海启动。
今年苏浙皖赣沪共同行动的主题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启动仪式上,表彰了四省一市联合开展的质量品牌故事大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典型案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典型案例和第一批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项目获奖单位,展示了四省一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最新成果。同时,苏浙皖赣沪市场监管局还共同发布了全国首个区域联动实施的首席质量官评价体系——《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
近年来,苏浙皖赣沪深入推进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涌现出一大批素质过硬的优秀质量管理人才,打造了诸多首席质量官变革创新典型案例,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先进经验。今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四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规范》,围绕评价对象、评价主体、评价指标和评价流程4个方面,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设定意识、社会责任、知识、能力、沟通和业绩6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51项三级指标,统一五地首席质量官聘用、履职和评价要求,将为实现首席质量官跨地域互认互通提供技术依据、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吸收融合发达国家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以及国际知名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的先进理念与特色实践,对首席质量官的资格、素养、能力等基本条件,职责、权限等岗位职能,以及首席质量官多维度、全流程的评价工作提出高水平规范要求。《规范》赋予首席质量官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等职权,通过完善首席质量官评价体系,充分调动质量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质量强企的目标。
《中国质量报》【2023年“质量月”活动各地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