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农民韩某到安徽省广德市东亭市场监管所反映其在辖区某家农资经营部购买10袋农药,用于稻田。次日,秧苗开始大片枯黄。对此,农资经营部老板陈某称是按韩某要求配药,秧苗枯黄是韩某使用不当,拒绝赔偿。
考虑到涉农利益,东亭市场监管所立即开展现场调查。陈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销售记录,而韩某坚称拿到的并不是销售记录上的农药,却无法提供已使用的农药包装袋。双方各执一词,责任难以厘清。
次日,东亭所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陈某表示愿意根据韩某实际损失情况进行部分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现场将1500元补偿款交付给韩某。双方都表示满意。
接下来,该所将对辖区内农资经营部进行全面排查,对各经营者进行督导,售卖农药时应履行相关义务,向消费者说明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杜绝此类情况的出现。(骆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