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重庆普键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08-31 17:57: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1日,重庆市药监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23年第23期,总第124期),涉及重庆普键医药有限公司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日期

备注

1

渝药监药处罚〔2023〕25号

重庆普键医药有限公司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案

重庆普键医药有限公司

91500108795877884E

王俊骥

当事人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906.07元;3.罚款5000元。

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2023.08.31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让黔贵大地盛开质量之花——贵州省落 ...

  • “蒙”字标赋能 “草原好味道”香飘 ...

  • 构建现代质量公用技术体系——山西省 ...

  • 质量时代的“山西华章”——山西省实 ...

  • 新时代巴渝大地质量潮涌——重庆质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