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标准天地>>

多部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

2023-08-31 18:54:5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何 可)近日,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全链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出台的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系统构建了畜禽粪污的收集、处理、利用和检测等资源化利用全链条标准体系,涵盖综合通用、无害化处理、粪肥利用、气体管控、检测方法5个子体系,按照术语、技术、工艺、设备、方法、安全等进一步细分,形成了15个分支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综合通用方面,主要包括管理术语、畜禽粪污产生量、粪污特性、粪污综合利用评价等基础共性标准,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的基础支撑;无害化处理方面,主要包括粪污处理技术规范、设施装备设计要求及安全生产要求等标准,重点是推动畜禽粪污有效处理成畜禽粪肥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粪肥利用方面,主要包括粪肥限量指标、技术指标和施用技术等标准,重点是推动畜禽粪肥科学有效还田利用、基质化利用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气体管控方面,主要包括温室气体和恶臭气体的减排技术规范、核算核证等标准,重点是推动畜牧业减少气体排放、科学计量气体排放总量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检测方法方面,主要包括畜禽粪污的采样和测定方法等标准,重点是推进畜禽粪污、畜禽粪肥和排放气体的成分检测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指导意见》还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强化技术支撑等提出明确要求。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让黔贵大地盛开质量之花——贵州省落 ...

  • “蒙”字标赋能 “草原好味道”香飘 ...

  • 构建现代质量公用技术体系——山西省 ...

  • 质量时代的“山西华章”——山西省实 ...

  • 新时代巴渝大地质量潮涌——重庆质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