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让市场上的“鬼秤”无处遁形!他们出手了……

2023-08-29 15:35: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诚信计量工作,近日,新疆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近期网络舆论热点关注的集贸市场、路边摊可能使用“鬼秤”致使商品“缺斤少两”的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对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商品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检查组采取“检查+宣传”的形式深入县城再就业农贸市场、吉河早市、各乡镇巴扎集贸市场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餐饮商户进行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以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为重点,重点检查电子计价秤是否有计量检定合格标志、是否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计量器具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短斤少两行为、有无存在私自改装及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根据检查结果,整体情况较好,市场商户均严守计量底线。在某巴扎市场发现个别商户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执法人员现场没收计量器具,通报给市场管理部门,将该商户纳入黄牌名单,如再发生此类问题,将清除出市场。

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讲解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伪造数据,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无检定合格证以及超过检定周期和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下一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加大计量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努力营造诚信计量、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氛围,让群众“秤”心如意。同时,也向广大使用计量器具的商户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均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可在伊宁县质量与计量检测所(伊宁县和平路102号)进行免费检定。请各商户及时自行送检!如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将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通讯员 孔令伟)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聚焦辖区重点 ...

  • 未按食品安全要求规范经营 广西柳州 ...

  • 重庆酉阳:农文旅“融”出好风景

  •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全产业链模式 ...

  • 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铁路口岸停车场一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