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向阳市场监管所“三有”举措为人民群众“美丽消费”保驾护航

2023-08-15 15:52: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向阳市场监管所以“三有”举措为抓手,扎实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监督有“底”。建立辖区化妆品经营主体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清数明、有的放矢;利用多种渠道发布监管提示,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查漏补缺、“未诉先办”。

1692084459192.png

二是检查有“尺”。聚焦化妆品“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等多种“一号多用”违法情形,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宾馆(酒店)及洗浴场所是否存在经营使用“一号多用”违法产品行为。

三是经营有“戒”。通过入户检查时发放宣传资料、点对点宣讲等多种方式进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宣贯,督导化妆品经营者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采购合法、贮存得当、销售有序。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主体15家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主体进货台账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下一步,伊美分局向阳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引导企业严格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经营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筑牢“美丽消费”安全屏障。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粤桂协作 振兴苗乡

  • 山西:“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活动走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地特色旅 ...

  • 从“小步慢跑”到“大步快跑”——广 ...

  • 重庆市永川区:机械化作业为水稻收割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