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山西省朔州市开展互联网销售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秋季朗月”专项整治行动

2023-08-10 10:16: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维护商标所有权人、专利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朔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从8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销售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秋季朗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传统电商平台、酒类醋类专属网购平台、网络直播平台销售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本次专项行动,朔州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围绕五大重点任务开展工作,一是督促平台企业依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履行商品信息检查监控责任。二是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汾酒、山西老陈醋、梨花老等知名白酒、品牌陈醋及“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三是整治假借“汾酒”“山西老陈醋”“梨花老”等知名酒企醋企名义,采取嫁接其文化和盗用相关企业的广告元素等手段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假借知名酒类醋类企业名义,违法生产印制其注册商标标识用于实施侵权假冒、专供特供、纪念版商品的包装装饰等行为。五是严厉整治故意为网售侵犯酒类醋类注册商标专用权或地理标志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等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如果广大市民在朔州市网络商品经营者处购买到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或者其他假冒伪劣商品,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朔州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将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对制造销售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或者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查到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经营行为健康发展。(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为确保“双抢 ...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安阳乡苗家堡村枸 ...

  • 福建省寿宁县下党乡做大做强做优“下 ...

  • 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一商户猪肉检出硼砂 ...

  • 安徽省淮北市贝宝食品有限公司实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