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电梯 上村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被罚6万元

2023-08-08 14:18: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村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电梯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坪处罚〔2023〕龙田65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罚款60000元。处罚事由为: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按照违法设备的数量每台三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上村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上村宽也。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村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注册资本5532万港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废水、废气、噪音治理、电镀技术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配件、五金制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产经营电镀机械设备及辅助机械、电镀所需的化工原料及添加剂、抛光磨料、磨光机械、喷涂设备、设计、生产环保设备。据其官网介绍,其产品主要包括表面处理化学药品、研磨剂、电镀生产线及设备。产品已取得专业的认证,包括ISO 9001:2015 以及 ISO14001:2015,且具备严格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不存在质量缺陷和危险物质,符合国际出口市场的要求。

行政处罚方面,除上述处罚外,去年年底,该公司涉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被通报。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淮北市贝宝食品有限公司实行“ ...

  • 河南省渑池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快检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计价 ...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 ...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