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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桃城区分局打造农村放心食品“示范店”

2023-07-31 15:20: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在全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树立一批示范典型,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打造标杆,以点带面,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全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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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工作,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经营店(农村地区超市、食杂店)进行规范化建设。此次评选以“四统一、三有、三无”为基本准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逐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

坚持“四统一”,加强信息公示。统一本辖区信息公示牌的格式样式,涵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证、市场监督管理员、投诉电话等内容,做到公示内容、样式、规格、悬挂位置“四统一”,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证照悬挂零散、大小不一、残缺破损等问题,便于广大消费者监督。

坚持“三有”“三无”,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基础要求。“三有”即有证照公示、有分区分类、有索证索票 “三无”即食品无过期变质、无三无假冒、无来源不明食品。要求食品经营店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地面、柜面、货架、食品包装上无灰尘,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等食品分区分类摆放整齐,不直接接触地面、墙面,无混放杂乱现象;索证索票齐全、票证存放整齐、按月装订食品进货票据;不经营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和三无假冒食品,对清查出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设置专区贮存,并做好记录。

下一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将持续聚焦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行以“四统一、三有、三无为基本准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覆盖率,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使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形成良好的农村食品市场环境。(陈瑶)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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