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推动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规范粮食收购价格行为,维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一是提高站位,全面部署工作。充分认识抓好粮食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提升,联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宜春市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早稻收购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专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二是提醒告诫,监管关口前移。密切关注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在早稻收购开始,前移监管关口,拟定《关于2023年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及时送至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其他粮食经营单位,告诫全市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要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三是专项检查,规范价格行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门执法人员,深入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等粮食经营单位,实地开展早稻收购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检查结果表明,全市早稻收购市场秩序良好,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站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暂未发现未明码标价、压级压价等现象。
截至目前,宜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36人次,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站(库)155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下一步,宜春市局将扎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行为的日常巡查,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粮食购销领域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保障全市粮食市场秩序的稳定。(通讯员 李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