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上重要议程 健全制度机制
辽宁省水利厅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出台《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12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写《水工大体积混凝土温控防裂导则》等3项地方标准,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建成“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全省在建水利工程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全省12项大中型水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率提高20个百分点,达到83%以上;全省开展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持续好转;在水利部2021—2022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获得全国第9名,时隔4年重新进入A级,这是辽宁省水利厅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
为贯彻辽宁质量强省规划部署,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水利厅系统梳理近5年水利部和省本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稽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在部分市、县组织质量管理座谈会,倾听基层质量管理人员和经营主体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实施意见,于2022年4月启动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为确保本次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辽宁省水利厅坚持质量第一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坚持压实责任和全员参与,坚持结果运用和奖惩并重,通过组织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制度标准完善、工程档案规范、资金提质增效、工程验收推进、市场秩序整治和质量创优培训等七大类提升行动,全面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智慧监管系统普遍应用、品牌创优培育初显成效、质量考核排名稳中有进五大目标,奋力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着眼加强对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辽宁省水利厅成立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20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本稿件由乔燕强、关铁山采写)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