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目前已开展3件规范性文件、11件政策文件的共同审查。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的有机衔接 实现“双审”联动
凡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
强化涉及公平竞争内容的合法性合并审查 实现“双审”融合
合法性审查机构在审查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时,要将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作为审查重点,可以联合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开展,实行合并审查,提高行政效率。
强化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备案文件的审查程序 实现“双审”协同
在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将是否报送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作为规定条件纳入备案审查程序,并对报备文件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进行把关。
强化合法性审查机构、公平竞争联席办与政策制定机关的协调沟通 实现“双审”互动
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中,遇到涉及公平竞争审查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时,约请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专家等共同研究论证后,作出决定。
强化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工作的考核督导 实现“双审”联考
将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工作机制的情况纳入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督查考核内容。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化水平。
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摸清了政策底数,提高了审查效率,形成了工作合力,提升了审查权威。
下一步,扬州市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中的合力促进作用,加强督促指导,通过健全“1+N”审查机制,进一步提升审查质量和效能,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蒋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