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加油站进行抽样检测,抽查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车用机油47批次。其中合格46批次、不合格1批次,对抽检不合格批次车用柴油立案处罚,对涉案加油站处以3万元罚款。
为督促成品油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县域内加油站抽检的同时,就如何贯彻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逐站宣讲,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认真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核对产品质量信息等要求,强化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按规定设立质量安全总监及质量安全管理员等质量安全相关职位,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并运行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确保销售质量合格的油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内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讯员 毛延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