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6-29 16:58:25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image.png

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指导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两个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人员征求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研究所(邮编:100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人员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23年6月29日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核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核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营一汽奥迪经销商:硬件设施优秀 ...

  • 深度 | 智能驾驶时代 车上“黑匣 ...

  • 牢记农业“国之大者” 创新发展谱新 ...

  • 河北省隆化县积极发展食用菌产业助力 ...

  • 巧手创造“锦绣”新生活——贵州特色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