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安徽将启动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改革试点

2023-05-17 14:19:2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李 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发文,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在该省开展“一屏注销”改革试点,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任意选择在市场监管或税务部门窗口办理。

本次改革试点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个体工商户。安徽省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将共同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屏注销”服务,全面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注销服务、畅通退出通道。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需要分别前往市场监管、税务两个部门窗口,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和清税手续。同时,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需要等候10天以上。此次改革,在安徽安庆市怀宁县开展个体工商户“一屏式”注销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受到经营主体欢迎。此次改革后续在安徽省推开后,个体工商户注销将当场办理。

近年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安徽省税务局等部门,先后开展了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歇业等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立了全链条的信息共享体系,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发展活力。今年前4个月,安徽省共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47.43万户,同比增长32.91%;其中,企业14.91万户,同比增长18.00%。截至4月底,安徽省实有各类经营主体759.91万户,同比增长11.27%,其中企业224.63万户,同比增长11.84%。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以更精 ...

  • 河南省桐柏县市场监管局以建设“中原 ...

  • 山东港口青岛港全自动化码头自主研发 ...

  • 54辆开沃新能源车被诉存安全隐患 ...

  • 非遗元素“破圈”新“国潮”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