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自今年4月起,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整治对象主要包括全市范围内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媒介以及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店堂广告、印刷品广告、车身广告、站台广告等形式发布的各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
重点整治以下情形:
(一)涉及导向问题的医疗广告,突出整治违背公序良俗贩卖“容貌焦虑”的医疗美容广告;
(二)未经审批或者篡改广告批文发布医疗广告;
(三)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四)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五)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六)与其他医疗机构相比较或者贬低他人的;
(七)利用患者、医务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或者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八)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九)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等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十)其他违法违规医疗广告。
整治工作将持续至12月底,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强化巩固、总结规范4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4月),通过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约谈等多种形式,督促医疗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切实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开展自查整改。
集中整治阶段(5月-8月),对医疗广告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广告,对顶风违法、屡罚屡犯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医疗机构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强化巩固阶段(9月-11月),推进常态化管控,持续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巡查等工作,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力度,确保工作力度不放松。
总结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提醒各医疗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依法依规发布医疗广告,及时自查整改。广大消费者发现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热线举报!(闫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