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省歙县市场监管局街口所积极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行动,对个别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生产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做好服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国务院食安委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定实施前,街口所就已开展相关培训,为企服务,指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并给予企业调整期,以期企业能及时按规定落实相关责任。
严格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日前,街口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发现辖区个别生产企业仍未建立《食品安全员守则》,未规范填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建立健全,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向相关企业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再次向企业负责人强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仅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责任,更是保障食品安全所需。作为企业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通过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方式,将食品安全牢牢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后续,执法人员将根据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歙县市场监管局街口所 储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