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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对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2023-02-21 16:49: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0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月第1期)》,涉及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3]Z60206001号)。

信息显示,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500元,并处以罚款3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441900743202842F




吕杰中4224**********6412身份证4224**********6412东市监处罚[2023]Z60206001号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一、没收违法所得3500元;二、处以罚款30000元;
30.35/2023/2/6//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441900MB2C90127M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441900MB2C90127M

数据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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