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用薄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一般简称农膜。超薄农膜在有些文件中也称为非标农膜,是指虽然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但是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合格产品;以及不符合法规、政策、标准要求,声称不属于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实际作为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销售和使用的非法产品。
保护农田要算大账,算长远账
农用地膜残留对土壤的影响: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不易回收,极易造成农膜残留在农田土壤之中。
1.渗透影响。由于地膜不易分解,残留在农田土壤中的地膜将阻碍土壤毛管水和自然水的渗透,影响土壤的吸湿性,造成土壤板结,地力下降,作物株间施肥时,如有大块农用地膜残留隔离,会影响肥效,致使产量下降。
2.根系影响。土壤中地膜残留量达到一定程度时,阻碍作物根系串通,根系生长发育困难,致出苗慢、出苗率低,扎入表浅,影响作物正常吸收水分和养分,
3.毒性影响。农用地膜在制作过程中会加入增塑剂,这些物质对农作物有毒害作用,被吸收进入作物后,破坏叶绿素并抑制其形成,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危害植物生长,严重者黄化死亡。
农膜生产者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均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作出规定。
简单释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的产品,达到一定条件的,属于涉嫌犯罪行为,必须移送公安机关。以每卷薄膜5千克、每千克薄膜5元钱计算,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超过2000卷超薄农膜,销售金额就会达到五万元,相关人员已涉嫌犯罪。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膜生产者必须遵守的标准规范
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53号公告《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十三)不得以劣质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农膜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出厂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制定并执行企业标准涉嫌违法的行为
《标准化法》第二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第二十一条 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第二十二条:制定标准应当……提高……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第三十七条: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
简单释义:拒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13735-2017,自行制定并执行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产品实际被作为农膜使用的,会造成农业面源污染,影响生态效益。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单释义:若企业标准显示该产品可能作为食品包装用途,则该产品属于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必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销售,否则涉嫌无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