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要求,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1月30日起,江苏省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费用实行减半收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收费用),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施期限
1.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
二、实施对象
1.符合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认定条件且注册地在东台市的小微企业。
2.注册地在东台市的个体工商户。
3.符合减半政策的其他对象。
三、适用范围
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已开展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及委托检测业务。
四、办理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于设备检测由其计量器具生产、销售等单位代送检,使用单位为东台市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代送单位须提供供销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使用单位委托函等证明材料。
3.在减半政策实施期限内,多次办理业务的,只需在第一次办理时提交材料。
五、咨询电话
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业务科:0515-85266855
(来源:东台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