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信用中国(湖南怀化)官网显示,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因“违反消防法”等行为被通报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怀化)官网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6日,沅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显示:2023年1月16日,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办公室内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两具标称为宣城市安格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MFZ/ABC4 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的长度小于400mm),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2023年1月19日,检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办公室仍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怀化市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图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曾用名:湖南大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为大汉控股集团旗下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